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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他人的样子,丑陋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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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24

侮辱他人的样子,丑陋又尴尬

(本文已获得作者授权转载)

作者:杨毅   编辑:龙小编


有人喜欢开玩笑,开心又舒服;有人也喜欢开玩笑,错把无知当幽默。今天,张云雷因侮辱京剧大师张火丁李世济被“紫光阁”发文怒批,再次因为不当言论上了热搜。


当言辞或行为让听者或受者感觉到被冒犯时,性质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名誉权,是社会主体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从出生到死亡,甚至到变成一抔黄土,名誉始终紧紧围绕着社会主体,不曾离开。本文以一则英烈名誉被侵犯的判决为切入点,简要阐述社会生活和网络生活中的主体应如何保护、维护自己的名誉。


教做好公民——这是社会的胜利

2019年11月21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发布一则消息:11月19日,杭州。因在网店销售侮辱和诋毁革命英烈的贴画,瞿某被提起公益诉讼,这也是全国首例涉英烈保护互联网公益诉讼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瞿某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被告也当庭表示服判,向社会各界作出道歉。


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侮辱英烈的事件可谓接二连三。2018年5月8日,“暴走漫画”在网络平台发布了一段小视频,不当地使用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的经历调侃当下社会中的普遍现象;2019年4月,在四川木里县救火的30位消防员官兵牺牲后的当天及后续几天里,就有多个网民在微信群、贴吧等平台发布侮辱灭火英雄的言论……涉事人员也许只想皮一下,抖抖机灵,或者想另辟蹊径,换一个角度表达自己对事件的认知。但,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理应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甘愿守护的东西,只是涉事人员没有考虑或者没有意识如何不去影响他人守护的东西罢了。


201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法律对于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对于提升人们对国家的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英烈们的伟名,人们的民族情感和爱国情怀,有了法律的守护。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名誉权规定知多少

通过相关侮辱他人的案例或新闻,我们发现,有的案件被告被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这是民事责任;有的涉案人员被处拘留10天,这是行政责任;还有的直接成为了犯罪嫌疑人,按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附带民事责任,仍然需要赔礼道歉。可见,口无遮拦很有可能由警察叔叔亲自教你如何“把门”了。


通过法律规定,涉事人员的行为就能对号入座。


《民法总则》规定了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誉权。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名誉权、……”


两部法律也规定了承担侵犯名誉权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也作出了详尽规定。


《刑法》对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作出了更为严厉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英雄烈士保护法》对侮辱英烈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众人物也好,普罗大众也罢,甚至是已经过世的人,名誉给我们带来的不仅是声望、地位、自豪感、成就感,更是应享有的、基本的、不容侵犯的作为人的权利。


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分清才能有效维护名誉


侮辱,是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诽谤,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


对比二者,我们可以发现。侮辱,可能就是单纯的看着别人不顺眼或找茬,也可能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在受害人已经因事件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的基础上,又通过暴力或其他方式给受害人的名誉造成额外的损害。话怎么难听怎么恶毒就怎么说,行为怎么出格怎么挑衅就怎么做。《长安十二时辰》里狼首曹破延被右刹当众割去了顶发,他个人的人格和信仰遭到了极大地侮辱,人物也多了一份悲情。


如果用添油加醋来形容侮辱行为,那无中生有就可以形容诽谤行为了。也就是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贬低他人名誉。《甄嬛传》中“滴血认亲”的名场面可以很好地释明上述两个概念。祺贵人揭发甄嬛所生龙凤胎并非龙种(剧情中确实真相),还出口成脏恶词相向,这时的行为构成侮辱;还提到甄嬛跟温太医有染(二人清白),此时的行为就构成诽谤了。在一定程度上也构成了对四郎的侮辱。



侮辱、诽谤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会触犯《刑法》。而诬告陷害的行为人就更狠了,直接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不仅要坏你名声,还不让你自由。《刑法》对于诬告陷害的行为人规定了更严苛的刑罚,法定刑最高可达10年有期徒刑。《泰坦尼克号》中杰克被卡尔诬陷偷了“海洋之心”项链,被绑在船舱里。口袋里的项链是卡尔的管家放进去的。单说给杰克扣窃贼帽子的行为,卡尔和管家的行为已然构成诬告陷害。


大多数时候,我们没有影视剧中的主角光环或者神助攻,能够在名誉受损的萌芽阶段给它扼杀在摇篮里。古代尚有三人成虎,当代借助网络极大的传播范围和产生的影响力,每个人在面对各种侵犯名誉的行为时,会显得弱小可怜又无助。


名誉保卫战——有的放矢

法宝一:律师函

今年4月蔡徐坤向B站寄送律师函一事冲上热搜。起因是蔡徐坤的活动视频被网站up主进行了恶意剪辑,并配有侮辱性的文字,传播范围广,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发送律师函,可能会被接收方置之不理。但其意义在于,权利人已经正式地向侵权方主张了权利,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如果在收函后平台方不采取措施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那么将与直接侵权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根据“避风港原则”及“红旗标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侵权通知后没有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或者明知或应知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宝二:民事起诉

2018年初的“做头发”事件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演员马苏被卷入,一时间微博、网站出现许多断章取义的文章。马苏勇敢地将一纸诉状递到法院,用法院判决维护自己的名誉。


判决中提到:“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名誉权受侵害是指关于个人的品行、信用等社会评价因他人的非法行为受到贬损,从而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的情况。被告作为涉案微博博主,具有数量众多的微博粉丝。被告在未经核实亦无基本事实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发布了涉案博文和涉案文章,形成了网络用户的大量阅读。通过涉案博文和涉案文章,会使普通的读者产生原告有不道德行为、品行有差、被封杀等印象,造成对原告个人品行的贬损,进而降低公众对原告的社会评价。”“即便确系引用、转发,被告也应当对引用、转发内容持审慎的合理注意义务”,“公众人物的心理能力限度应以保证其人格尊严为限,超出该范围,则言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2018)京0105民初51368号]


这份判决在维护了马苏名誉权的同时,也对网络空间中网络表达自由与侵犯公众人物权益的界限进行了界定。在一定程度上,普通大众名誉被侵害的认定标准较低于公众人物,亦即侵犯普通大众名誉权的行为人,更容易承担侵权责任。


当然,民事起诉也适用于法人。“人人车”因网络用户师某在搜狐平台上发布贬损其名誉的文章,将师某和搜狐网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赖自己的名誉参与社会生活、社会竞争的权利,其内容是公民或法人享有(支配)自己的名誉,不受他人妨碍……使用贬损性的语言对人人车公司进行评论。在无证据证明涉案文章传播的上述内容具有相应的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师某对互联网上发布的内容未进行审核即编辑、创作并发布涉案文章,并夹杂使用贬损性语言,极易引发公众对人人车公司的经营状况、员工关系等产生负面评价。因此师某发布涉案文章具有过错,其行为构成对人人车公司名誉权的侵犯。”


搜狐因在接到侵权通知后,及时核查并已删除涉案文章,不再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搜狐合理利用“避风港原则”的体现,也为其他网络服务平台提供了处理类似事件的参考。


法宝三: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其中包括侮辱罪、诽谤罪。

三被告在小区门口拦住自诉人的车,进入车内对其进行殴打。被告三的妻子倒在车前,谎称被撞,自诉人欲肇事逃逸。三被告将自诉人从车上拉下,当众对其拳打脚踢以及言语侮辱,并且在营造了自诉人系肇事者的舆论后,强迫自诉人在小区围观群众面前向其下跪。三被告的行为令人发指!法院判决称:“某甲、张某一、张某二结伙使用暴力,公然侮辱他人,毁损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侮辱罪。自诉人指控的罪名成立。”[(2018)浙0212刑初1305号]

当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被害人可以利用《刑法》威慑之。


法宝四:公益诉讼

正如本文开头的案件,检察机关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在我国,民诉法规定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对污染环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的公益诉讼,是对法律规定的完善,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英烈的亲属或后人,他们也是维护英烈名誉权的适格原告。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明显更具社会意义。不仅有力打击了网络上时有发生的恶搞、诋毁英烈的不良行为,而且对于净化网络空间、弘扬民族精神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和引领作用。


名誉,是指社会公众对自然人或法人的综合评价。良好的名誉是公民或法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对名誉的侵犯必然直接妨害、影响公民或法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资格,包括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做个善良的人吧,就像李宇春提到的,(对于各种侮辱、诋毁名誉的行为)不是所有人都能扛得住,但扛得住不意味着能被随便伤害。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彼此少一点恶意,多一点温度。 侮辱他人的样子,丑陋又尴尬侮辱他人的样子,丑陋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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